《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颁布于2005年,作为一种市场化、间接被动式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制度,学界对该制度的实证研究较少。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及其调整是该制度的一个核心内容,本文基于2009—2022年证券公司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法评估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对券商风险承担的影响。研究发现:①降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具有逆周期调节效果,在经济平稳运行期间,对券商风险承担并无显著影响,而在宏观经济高不确定性时期,会显著降低券商风险承担。②这种逆周期调节效果在规模较大券商、上市券商中表现得更显著。③降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会通过降低券商杠杆水平、提高券商盈利能力和减小券商盈利波动等渠道影响券商风险承担。④降低缴纳比例还有助于缓解券商融资约束、增强其持续发展能力。本文的政策启示是,资本市场也要建立包括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缴纳比例等工具在内的综合、全面的逆周期调控体系。
近年来,市场更为频繁出现严重的干扰事件和波动性加剧现象,美国国债市场的容量和弹性受到质疑。这凸显了两个结构性问题:国债发行量快速增长和银行资本金要求限制了交易商提供流动性的能力。近期,关于银行机构实施《巴塞尔协议III》最终资本改革要求的提案中交易账簿基本审查(FRTB)和证券融资交易担保品最低折扣率框架,将进一步束缚交易商资产负债表,并严重扰乱国债回购市场的运作。而且结合修订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附加费计算方式的提案,将极大限制交易商在美国国债现货或期货期权市场的做市能力。此外,在美国国债市场扩大中央清算适用范围等市场结构改革举措将放大上述审慎规则对市场的负面作用。建议监管机构全面评估提案措施的成本和收益,根据需要进行实质性修订,促进而不是破坏美国国债市场的弹性,这对于维持美国政府低融资成本、全球金融稳定和美国经济增长至关重要。
数字化转型成为驱动商业银行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环节。本文首先结合金融科技的已有研究和现实实践,系统梳理中国商业银行的数字化转型沿革情况,并和其他典型国家发展经验进行国际比较。通过分析国内外银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差异,剖析我国银行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特殊性和不足之处。其次,本文构建银行数字化发展的测度指标,并结合学术界较为权威数字化转型测度、银行专利研发、科技投入等多维数据综合分析银行数字化转型的特点和趋势。最后,本文从信贷供给、系统性风险和新质生产力三大维度分析了银行数字化发展的潜在外部效应,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防范金融风险,稳妥运用数字化技术推动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和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具体路径。
反洗钱和制裁管理实际是两个概念,管理的目的、方式和流程均有不同。但目前在国内实践中,由于两者往往在同一部门管理且操作流程中存在一定交叉或相似之处,使得一些研究将两者混同,未能实施有效区分和分类管理。这种现状容易导致三个误区:一是使大众误以为反洗钱管理等同于制裁管理,导致概念混淆和意义错配;二是使从业者模糊两者的区别和边界,错以为应该一视同仁和等同管理;三是使金融机构和企业误解两者的目的和导向,导致趋同管理和结果失效。正是基于上述三个主要误区,尝试为反洗钱和制裁管理重新正名:一是从两者的管理目的和意义价值入手,基于业务流程的视角分析两者的异同;二是通过反洗钱和制裁管理的全生命周期,来区别两者在操作流程和管理方法的差异;三是透过两者的相似点和差异性,发掘管理的关键环节和根源因素。最后,结合当前国际形势和监管趋势,对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做好反洗钱和制裁管理总结经验,并提出针对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