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金融对发展新质生产力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与此同时,新质生产力的特征对金融体系提出了四方面新的要求:一是新质生产力的特点是创新,中小科创企业主导创新的客观现实要求金融服务介入的时点更早;二是新质生产力由技术群体性突破而催生,以融合发展的产业体系为实现载体,多样化技术和产业发展趋势要求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方式更多元;三是新质生产力“新”在数据要素重构生产函数并极大地丰富了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要求金融业提高数字化程度与之适配;四是新质生产力发展将引发生产要素配置方式的调整,这要求资本市场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但是,目前金融体系在融资结构、服务能力、产品供给和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影响了金融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力度和深度。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一是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长期吸引力,切实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二是以复合人才队伍建设、估值体系优化等为基石,提高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综合服务水平;三是以丰富金融产品为抓手,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普惠性和精准度;四是以畅通创投退出渠道、扩大长期资金来源为主攻方向,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全球发展局势日益复杂,国内产业结构亟须转型升级。在此背景下,培育新质生产力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资本市场具有直接融资、风险分担以及价格发现的独特功能,在形成新质生产力过程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然而,当前我国资本市场在赋能新质生产力方面存在着直接融资占比过低、对新要素的定价能力不足、投资端中长期资金匮乏、投资者保护较为薄弱、国际化水平较低等难点和堵点。对此,建议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市场、提升对新要素的估值能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强化持续监管与退市常态化、扩大资本市场高水平开放,从而增强资本市场的活跃度和稳定性,以更好地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本文深入分析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债市“科创板”,旨在服务科技型企业的高质量发展。本文提出,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债市“科创板”,健全适应市场发展的体制机制,吸引不同类型投资者参与其中,是完善我国债券市场的必由之路。研究指出,通过“股债结合”属性的债市“科创板”,打通股债壁垒、形成股债结合、强化股债联动,可以有效弥补传统融资方式的不足,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更为灵活和高效的融资途径。本文还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产品设计和市场配套机制建议,以促进债市“科创板”的发展,满足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融资需求,推动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最终助力实现国家科技自立自强和民族复兴的战略目标。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研究发现,新机制下特许经营模式与专项债在项目属性、资金平衡等方面具备内在一致性。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国有独资主体作为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申请专项债资金更为可行,专项债可通过投资补助或资本金注入方式,适用于符合条件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项目;非国有独资主体作为特许经营项目法人申请专项债资金仍面临较多困难,主要表现在资产管理难度高、偿还职责不清晰等方面。实操层面,特许经营项目发行专项债需在项目谋划及资金申报层面提前做统一部署,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探索非国有独资企业等资金申报主体的政策创新、明确政企专项债受偿责任、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协同管理等。
基于2013—2022年123家商业银行和宏观经济相关数据,运用加权无标度网络模型测算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水平,并利用非平衡面板模型实证金融科技对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研究发现,金融科技的发展从整体上有助于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的降低,但早期金融科技发展对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并不显著,成熟期的金融科技能够降低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此外,金融科技通过信息渠道降低了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系统性风险,却通过内部控制渠道加剧了除系统重要性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外其他商业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但成熟期的金融科技有能力通过成本渠道缓释除农村商业银行以外的商业银行系统性风险。据此,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